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实验室安全

化学化工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名单

发布时间:2018-12-31    作者:    浏览次数:


各系、办公室:

为加强化学化工学院实验室的安全管理,保障全院科研教学活动正常进行以及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全面落实 “教师、研究所和学院”三级安全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现就进一步明确化学化工学院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科研团队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工作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总责。

二、各科研团队要明确本单位的下属重点部位(如机房、实验室、研究生学习室、教师办公室等)的安全管理人,安全管理人对自己所分管的房间及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三、请各科研团队根据本单位实际,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保障工作

附:各科研团队安全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