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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2020年“拔尖创新计划”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08-31    作者:    浏览次数:


为加快我院“双一流”建设步伐,提升我院学位点建设与研究生教育水平,拟选拔一批优秀本科生实施“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以下简称“拔尖创新计划”),以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培养一批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学科领域拔尖创新人才。为保证“拔尖创新计划”实施,根据《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作组

学院成立“拔尖创新计划”工作组,全面负责学生选拔、个人培养计划制订、培养过程监管、学生学年考核等工作,其成员如下:

组长:罗永忠、刘又年

组员:刘有才、卢红梅、宋相志、刘广义、黄健涵、阳明辉、王帅、刘艳飞、丁治英、喻桂朋、易小艺

秘书:黄沙沙

二、选拔对象及名额

根据中南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0年“拔尖创新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本次选拔对象分为三类:

第一类为本校和其他“双一流”高校的2017级本科生。在校期间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成绩专业年级排名前3%或第1名的,不占导师当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以及“拔尖创新计划”分配名额;

第二类为本校和其他“双一流”高校的2017级本科生,专业成绩排名3%~8%的分配招生名额2人;

第三类为本校2018级本科生。在校期间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成绩专业年级排名前3%或第1名的,不占导师当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以及“拔尖创新计划”分配名额;专业成绩排名3%-8%的分配招生名额4人。

三、选拔推荐程序

1.“拔尖创新计划”申请条件

(1)“拔尖创新计划”的实施范围为中南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及其他“双一流”高校推免至中南大学的直博生。

(2)符合《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 实施办法(试行)》选拔条件的学生可在学院研究生办报名,学院工作组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对报名学生按推荐条件择优筛选,确定入选“拔尖创新计划” 候选人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 5 天。公示无异议名单报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领导小组。

(3)经学校领导小组审查确定“拔尖创新计划”名单,入选“拔尖创新计划”者与学校签订《“拔尖创新 计划”本-博贯通培养承诺书》。

2.工作要求与日程安排

(1)9月10上午12点前,有意向申请“拔尖创新计划”的学生将填写好的《中南大学2020年“拔尖创新计划”学生申请表》,交化学楼239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黄沙沙老师处(0731-88876181)。

(2)学院工作组将于9月14日上午8:30在化学楼229进行德智体综合面试。

(3)学生参加面试时需携带相关能力证明材料原件,并填报2个导师和方向志愿。

(4)学院根据综合面试情况,择优确定入选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后,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批。

四、招生导师及团队

招收“拔尖创新计划”博士生的导师:

1. 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

2. 指导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近五年在各级学位论文抽查未出现过“存在问题”或“不合格”的结果;

3.近三年科研经费充足,新增国家级科研项目(不含延期结题项目)或重大横向项目(单项项目经费达到 60 万以上,以到账经费为准);

4.近三年在学院认定的权威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须提供论文原件和复印件);或获得省级以上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省级二等前 3 名,省级一等前 5名,国家级不计排名);或承担重大横向项目(单项项目经费达到 50 万以上,以到账经费为准,与上一条不能重复使用);

5.导师团队负责“拔尖创新计划”学生的整个培养过程。导师在学生进入博士学习当年应有博士招生指标,如果不具备,在尊重学生意愿的情况下,优先在团队内部进行导师调剂,如团队内部无法调剂,根据学生意愿在全院范围内调剂。

五、培养考核工作

1. “拔尖创新计划”实行本博“本+5”的培养模式。本科生阶段的培养按照“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目标,夯实学科基础,提高实践动手能力,培养创新意识,在满足其本科培养方案的基础上,由导师团队与学院共同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允许选修硕士生、博士生课程,所修学分可作为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的学分。进入导师团队科研实验室,培养学生独立从事创新性研究的能力。

博士生阶段的培养按照“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目标,突出提升创新能力、领导力及国际胜任力培养,在导师团队的指导下,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博士生阶段到国外一流大学或顶尖科研院所联合培养 1-2 年(由学科与导师团队确定本学科合作机构,对国际知名专家学者可适当放宽学校学科要求)。

2. “拔尖创新计划”实行分流淘汰。在培养过程中,出现不符合《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情况,转出“拔尖创新计划”学习。同时,学院工作组每学年对入选学生一年来的思想品德、学习情况、科研能力、素质拓展情况进行评估考核:

(1)思想品德

思想政治品质优良,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拥 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遵纪守法,文明自律,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学习情况

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成绩需达到《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博士期间不能出现补考等情况。

(3)科研能力

学生科研能力的评测范围包含:

a)学生于本科期间发表学术文章的情况,所发表文章的研究内容应与其所学专业相关学科或交叉学科基本一致;

b)学生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的立项及结项情况;

c)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的获奖情况;

d)经学院工作小组认可的学生参与其他类别课外科研实践项目、学科竞赛及学术会议的情况及取得的成果;

(4)素质拓展

学生素质拓展的评测范围包含:

a)学生的思想政治、道德文明表现,以及体现大学生精神风貌方面的突出事迹;

b)学生参加理想信念、学业辅导、课外阅读、公益服务、实践调研、活动组织、体育锻炼、国际交流、文化艺术等课外学习拓展活动的情况;

c)学生获得学习、学术科研之外各项奖励及荣誉称号的情况;

d)学生担任校、院,或党、班、团各级学生干部的情况。

上述四项(思想品德、学习情况、科研能力、素质拓展情况)独立考核,任意一项考核不合格者,转出“拔尖创新计划”学习。

六、其他未尽事宜根据《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化学化工学院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