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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2026届“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化学类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5-09-10    作者: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教师[2023]5号)关于在2026届本科毕业生选拔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研究生的通知》以及《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管理办法(试行)》(中大教字〔2021107号,附件1)等相关文件和通知的精神,为做好中南大学2026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下称国优计划)化学类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下称推免生)工作,保证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结合各实施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牵头单位

化学化工学院、人文学院

二、实施单位

化学化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粉末冶金研究院、冶金与环境学院、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三、资格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刘有才、卢红梅

工作组成员:何 震、吴壮志、王亲猛、李光辉、张 、黄

秘书:杨

四、考核工作小组

根据工作要求,考核小组成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予以公布。

五、推荐名额

国优计划化学类推免生名额共7名,符合申请条件(见下文)的化学化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粉末冶金研究院、冶金与环境学院、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的学生均可申请,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推荐。

注:总成绩相等时,加权平均成绩高者优先。

六、工作安排

(一)申请材料提交

1.《中南大学2026年推免生基本情况登记表》(须由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后,签字盖章)。

2.本科阶段成绩单一份。

以上材料以学院为单位2025911下午3点前提交到化学化工学院教务办(中南大学潇湘校区化学楼237办公室,联系人:杨萍,联系电话:0731-88876675)。

(二)面试考核

本次工作牵头单位和实施单位共同组织专家对通过遴选审定的学生进行面试考核。所有接到面试通知的学生于912日上午8:00前到中南大学潇湘校区化学化工学院一楼大厅进行抽签,根据抽签顺序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9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面试地点:潇湘校区化学楼,具体面试教室,抽签现场通知。

七、遴选、考核方式

由化学化工学院、人文学院牵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粉末冶金研究院、冶金与环境学院、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共同参与,成立国优计划推免研究生资格遴选工作小组考核工作小组。资格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考核工作小组对通过遴选审定的申请人进行面试,给出面试成绩。面试考核主要考查申请人的政治素养、从教潜力、学科素养、人文素养等,每位申请人面试时间为6‒8分钟,其中个人陈述(PPT展示)不超过3分钟;面试过程所有展示和陈述的内容不得涉及个人以及学院信息,一旦出现,将取消推免资格

注:个人陈述PPT请提交备份到化学化工学院教务办(化学楼237办公室),以备材料真实性核查使用。

八、推荐免试攻读国优计划研究生申请人总成绩说明

总成绩 = 加权平均成绩排名*80% + 面试成绩(20%

*注:权平均成绩排名分根据申请人在各自专业的加权平均成绩排名百分比(R%)进行赋分。R% ≤ 18.00%时对应赋分公式:113 - R最高赋100分;R% > 18.00%时对应赋分公式:108 - R

综合考虑卓越/拔尖班和普通班具备学校推免生资格条件的差异,卓越/拔尖班学生的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分按照R% = R% ÷ 60 × 35进行换算,再根据换算后的加权平均成绩排名百分比(R%)进行赋分。R% ≤ 18.00%时对应赋分公式:113 R最高赋100分;R% > 18.00%时对应赋分公式:108 – R

九、申请条件

(一)必备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文明自律,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热爱教育事业,真心热爱和有志于从事中小学基础教育工作。

5.刻苦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须完成所在专业培养方案前3年所有教学环节并取得合格成绩。

6.外语能力达到学校授予学士学位要求。

(二)学业成绩入围条件

2026届理工类相关专业应届本科生,按照教务管理系统“成绩管理-推荐免试研究生-推免学生名单”里的成绩排名为准,具备学校推免生资格条件的,均可报名。每人限报一个教育领域,如有兼报,取消资格。可获得面上推免资格者优先。

十、其他注意事项

1.推荐化学类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国优计划研究生管理办法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入围名单由资格遴选工作小组按申请条件审核认定,推免生名单由考核工作小组根据总成绩确定。

2.申请国优计划推免研究生,若未获得资格,仍可以申请其他类别推免研究生。

3.学生获得推免生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者;

2)受刑事、行政、纪律处分者;

3)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包含PPT展示内容)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将由录取单位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4.本办法仅适用于2026届本科应届毕业生。未尽事宜及具体解释权归资格遴选工作小组。


化学化工学院

人文学院

粉末冶金研究院

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

冶金与环境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5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