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应用化学专业“强基计划”动态选拔 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5-10-14 作者: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中南大学关于基础学科人才培养的实施方案》(中大教字﹝2023﹞38号)以及《化学化工学院“强基计划”学生动态调整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我院应用化学专业“强基计划”学生的管理,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小组
组 长:刘有才、卢红梅
副组长:何 震、宋相志、滕晓雯
成 员:喻桂朋、易小艺、黄健涵、丁治英、阳明辉、王帅、刘艳飞
秘 书:杨萍、苏丽
二、选拔名额
2025年应用化学专业“强基计划”动态选拔名额上限为4人,其中23级选拔上限为3人,24级选拔上限为1人。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根据教务系统(截止10月10日)加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入。
注:加权成绩相等时,化学类课程平均分高者优先。
三、选拔流程
(一)申请材料提交
1.《化学化工学院2025年应用化学专业“强基计划”动态选拔申请表》(须由学生所在学院学工办、教务办审核后,签字盖章)。
2.本科阶段成绩单一份。
以上材料于2025年10月17日下午5点前提交到化学化工学院教务办(新校区化学楼237办公室,联系人:杨萍 88876675)。
(二)面试考核
化学化工学院组织院内专家对通过资格遴选审定的学生进行面试考核。面试为合格性考查,面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具体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待定。
四、选拔条件
思想品德良好、学业成绩优异(所有课程加权成绩排名在专业前35%且已修化学类课程加权平均分在75分以上)、科研潜质突出的2023级应用化学专业以及2024级校内相关专业普通班学生。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转入应用化学专业“强基计划”学习的学生,按照应用化学专业“强基计划”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和毕业审核,已修读的课程学分可按照本科生学分认定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和转换,如未达到应用化学专业“强基计划”毕业要求的应当进行课程补修。
2.“强基计划”动态调整工作严格按照国家以及学校相关规定实施。经学生本人申请,管理人员核对,“强基计划”工作小组和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学校本科生院审批,并按要求进行信息公开公示后生效。
3.本办法仅适用于2023级应用化学专业及2024级校内相关专业普通班学生。未尽事宜及具体解释详询应用化学专业“强基计划”动态选拔工作小组。
化学化工学院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