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6年本科生辅修专业和辅修专业学士学位遴选办法
发布时间:2026-05-18 作者:本科教务办 浏览次数: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中南大学本科生辅修专业与辅修学士学位教育管理办法》(中大教字〔2025〕124号),及学校《关于开展2026年辅修专业与辅修学士学位教育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化学化工学院特制定以下遴选办法,具体如下:
一、报名对象与条件
1. 报名对象
l 辅修专业:2024 级、2025 级本科生;
l 辅修学士学位:仅限 2025 级本科生。
2. 基本条件
l 主修专业成绩良好、学有余力,无重修课程、无违纪记录;
l 辅修专业须与主修专业不同专业类,辅修学士学位须与主修专业不同学科门类;
l 辅修专业和辅修学位限报一类,一个专业,不得兼报。
二、招生计划
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制药工程专业:
l 辅修专业:各限招32 人;
l 辅修学士学位:各限招32 人。
三、报名时间与流程
1. 网上报名:5 月 18 日 —5 月 28 日,学生登录本科教务管理系统提交申请。
2. 材料提交
l 纸质版:《中南大学辅修专业与辅修学士学位学生报名申请表》(贴照片、本人签名、主修学院盖章)、主修成绩单、加权平均成绩及排名证明;
l 提交地点:潇湘校区化学化工学院 237 本科教务办公室;
l 截止时间:5 月 28 日 17:00。
3. 资格审核:6 月 2 日前完成资格审核,报名人数超限额时组织面试择优录取。
4. 结果公示:6 月 3 日起在化学化工学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5. 学校审定:6 月 11 日本科生院审定。
四、教学安排
1. 授课方式:随主修专业班级上课;
2. 学分要求:详见招生专业辅修学位或辅修专业培养方案;
3. 修读期限:须在主修专业修读年限内完成。
4. 学生选课:下学期初,届时详见选课通知。
五、管理与咨询
1. 辅修课程与主修课程冲突可按学校规定申请免听、免修;
2. 终止辅修、转修读类型须按学校流程办理;
3. 咨询电话:0731-88876675(张老师);
4. 化学化工学院辅修 QQ 群:682081064(审核通过后加入)。
六、附则
本办法由化学化工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6年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