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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6年本科生辅修专业和辅修专业学士学位遴选办法

发布时间:2026-05-18    作者:本科教务办    浏览次数: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中南大学本科生辅修专业与辅修学士学位教育管理办法》(中大教字〔2025〕124号)及学校《关于开展2026年辅修专业与辅修学士学位教育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化学化工学院特制定以下遴选办法,具体如下:

一、报名对象与条件

1. 报名对象

l 辅修专业:2024 级、2025 级本科生;

l 辅修学士学位:仅限 2025 级本科生。

2. 基本条件

l 主修专业成绩良好、学有余力,无重修课程、无违纪记录;

l 辅修专业须与主修专业不同专业类,辅修学士学位须与主修专业不同学科门类;

l 辅修专业和辅修学位限报一类,一个专业,不得兼报。

二、招生计划

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制药工程专业:

l 辅修专业:各限招32 人;

l 辅修学士学位:各限招32 人。

三、报名时间与流程

1. 网上报名:5 月 18 日 —5 月 28 日,学生登录本科教务管理系统提交申请。

2. 材料提交

l 纸质版:《中南大学辅修专业与辅修学士学位学生报名申请表》(贴照片、本人签名、主修学院盖章)、主修成绩单、加权平均成绩及排名证明;

l 提交地点:潇湘校区化学化工学院 237 本科教务办公室;

l 截止时间:5 月 28 17:00。

3. 资格审核:6 月 2 日前完成资格审核,报名人数超限额时组织面试择优录取。

4. 结果公示:6 月 3 日起在化学化工学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5. 学校审定:6 月 11 日本科生院审定

四、教学安排

1. 授课方式:随主修专业班级上课;

2. 学分要求:详见招生专业辅修学位或辅修专业培养方案;

3. 修读期限:须在主修专业修读年限内完成。

4. 学生选课下学期初,届时详见选课通知。

五、管理与咨询

1. 辅修课程与主修课程冲突可按学校规定申请免听、免修;

2. 终止辅修、转修读类型须按学校流程办理;

3. 咨询电话:0731-88876675(张老师);

4. 化学化工学院辅修 QQ 群:682081064(审核通过后加入)。

六、附则

本办法由化学化工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6年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