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关于评选2019年度中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励金学生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9 作者:赵元超 浏览次数:
各年级:
根据《关于评选中南大学2019年度教育基金会奖励金学生奖的通知》要求,学院决定组织2019年度教育基金会奖励金学生奖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学院全体在册学生(含全日制大学生、非定向录取的研究生,包括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不包括超过培养方案上限的学生)
二、评奖项目及名额
详情见附件
三、评奖条件
具体参照《中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励金评颁实施细则》和各个奖项的评奖要求。
四、安排及要求
1、9月12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年级提出申请,学生通过中南大学奖助学金管理系统填报相关材料(http://award.csu.edu.cn/)。本科生申请助学金需向年级递交本人或监护人签字的《中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研究生需将纸质申请表(从系统内导出)和相关支撑材料交至240办公室(18级研究生)、239办公室(17级研究生)。
2、各年级于9月17日前完成评议推荐,辅导员在9月21日前完成系统提交,我院于9月23日前张榜公布被推荐人名单,听取意见;10月9日前我院奖学金管理员将被推荐人有关材料通过奖助学金管理系统(http://award.csu.edu.cn/)提交。
3、本科生院、研究生院于10月上旬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奖励金评审委员会于10月15日前进行审查评议,以投票方式等额确定获奖候选人(注:通过评审,未获得一等奖或A类的同学自动获得二等奖或B类),并于10月下旬在全校范围内张榜公布候选人名单,听取意见。
5、被批准人填写登记表(另发),各有关单位和学校分别签署意见后汇总交学生工作部(处)。此项工作于10月底前完成。
6、教育基金会(奖励金委员会办公室)11月初将有关材料报送各设奖单位及个人。
7、12月予以表彰。
相关通知材料及说明见附件。
化学化工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