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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化学化工学院2018年度综合测评细则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5    作者: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2017年学院合并了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心理健康协会和研究生朋辈互助队,成立了化学化工学院心理健康中心。按照学校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化学化工学院心理健康中心与化学化工学院团委学生会平级,因此,特就化学化工学院心理健康中心的学生干部综合测评加分细则做以下补充说明。

1、院心理健康中心副主任及以上干部0-2分,正部长0-1.5分,副部长及以下0-1分。

2、院心理健康中心副主任由指导老师考核,部长、副部长由分管副主任考核,干事由部长考核。

3、同类别干部考核优秀率控制在15%以内。

4、学生干部有失职和渎职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考核定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