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中澳国际班选拔方案
发布时间:2018-07-10 作者: 浏览次数:
一、中澳国际班简介
为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提高学生的国际竞争力和国际交往能力,学校与澳大利亚蒙纳士大学(Monash University)合作,开办中澳国际班,联合培养本科生。
蒙纳士大学,世界百强名校,澳大利亚顶尖学府,澳大利亚常春藤名校联盟“八大名校”(Group of Eight)之一。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中澳国际班从2010年开始,每年从新生中选拔化学基础、英语能力及综合素质较高的学生进行国际联合培养。
具体管理规定详见《中南大学中澳国际班管理办法(中大教字〔2015〕44号)》(附件)。
二、报名条件
除已录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土木工程专业)的学生,以及艺术类专业学生、运动训练专业学生、国防生、高水平运动队学生、高水平艺术团学生等不能参加选拔以外,其他以理科考生身份被我校录取的2018级新生均可报名参加选拔。
三、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截止至9月14日24:00。9月14日24:00关闭报名系统,系统关闭后不再接受报名和修改。
根据自愿的原则,凡符合报名条件、欲报考中澳国际班的考生登录中南大学信息门户(http://my.its.csu.edu.cn)网站后,在左侧个人基本信息下面找到“新生自助服务”,单击进入自助服务网站后,找到“中澳国际班报名选拔”,单击进入后,根据提示即可完成中澳国际班的报名、志愿填报、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等工作。
选拔考试时间:9月18日晚上7:00
选拔地点:新校区化学楼一楼123教室
四、选拔考试
1、计划招生人数30人左右。
2、考试资格:按照报名学生高考成绩超出所在省(市)地区我校最低投档线分数从高到低分别确定,按照招生计划的3倍人数确定面试资格线和具有面试资格的学生名单。
3、考试形式:面试。拟采取站点式考核方式。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英语交流、专业能力、综合素养三个方面:
(1)英语交流:英语听说能力。
(2)专业能力:对自然科学知识了解与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3)综合素养:对理想、人生、社会现象的看法与态度,人际交往和沟通能力,宽容、尊重、诚信的为人之道,以及人格气质、合作精神、组织能力等。
每位考生须参加3个不同站点的考核,每个站点100分,总分为300分。
具有面试资格的学生名单以及拟录取学生名单的查询分别详见“中澳国际班报名选拔系统”中的相关通知。
五、录取原则
按照考生的面试总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确定中澳国际班录取名单。
六、学费
前两年在中南大学学习期间学费标准以新生入学手册为准;后两年在蒙纳士大学学习期间,按照蒙纳士大学国际学生的标准缴纳学费,不需再向中南大学缴纳学费,可享受中南大学-蒙纳士大学合作特别奖学金。
附件:中南大学中澳国际班管理办法(中大教字〔2015〕44号)
中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18年7月4日
附件:
中南大学国际班管理办法
为实践国际教育理念,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提高学生的国际竞争力,进一步规范国际班管理,制定本办法。
一、国际班分类
1.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经教育部批准,中南大学与国外高校合作举办的本科教育项目;
2.中外校际交流项目:中南大学与国外高校合作开展的校际学分互认交流项目。
二、生源选拔
1.学校高考录取。
2.大一新生入校后择优选拔。
三、培养模式
1.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有两种培养模式:
(1)本科4年学习全部在中南大学进行,培养方案中一定比例的核心课程由合作院校教师来校进行授课;
(2)采取“2+2”培养模式,前两年在中南大学学习,完成相应阶段的培养方案要求,成绩优秀且达到出国留学要求者,后两年可进入合作院校学习。
2.中外合作交流项目采取“2+2”培养模式,前两年在中南大学学习,完成相应阶段的培养方案要求,课程成绩和英语成绩达到出国留学要求者,可赴合作院校进行后两年的学习。
四、培养管理
1.国际班学生在中南大学学习期间,日常管理工作由国际班所在学院负责。
2.国际班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期间,应遵守合作院校的规章制度,如有违纪行为,学校将结合合作院校的处理意见和建议,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3.国际班学生不参加普通班学生第一学年结束后的专业转换。
4.参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国际班学生,在培养期间不得退出该项目。
5.参加中外校际交流项目的国际班学生,若两年后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应返回原录取专业学习,并补修原专业相关课程:
(1)学业成绩不符合出国条件;
(2)无出国意愿;
(3)家庭条件无法承担国外留学费用。
五、毕业及学位授予四年均在中南大学学习的学生按要求完成培养方案所有教学环节,符合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中南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2+2”培养模式的学生,完成合作院校规定的学分后,可获得合作院校学士学位;
符合我校毕业要求的,颁发中南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六、附则
本办法自2015级学生开始实施,由本科生院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解释。2012级、2013级中澳国际班学生管理按照《中南大学中澳国际班管理办法(试行)》(中大教字〔2012〕106号)执行,学生毕业后,该文件失效。2014级中澳国际班学生管理按照《中南大学中澳国际班管理办法》(中大教字〔2014〕36号)执行,学生毕业后,该文件失效。
抄送:各二级党组织、党群部门。
中南大学办公室2015年7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