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化学化工学院2023年博士后“学术交流月”活动及第三届“升华博士后”推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9 作者: 浏览次数:
关于化学化工学院2023年博士后“学术交流月”活动及第三届“升华博士后”推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中南大学博士后分类资助实施办法》(中大人字[2020]1号)文件精神及《关于开展中南大学 2023 年博士后“学术交流月”活动及第三届“升华博士后”推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激发我院博士后创新活力,遴选表彰一批优秀博士后,制定我院博士后“学术交流月”活动及“升华博士后”推选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士后“学术交流月”活动
(一)活动时间:2023年6月1日—2022年6月30日。
(二)参加对象:拟申请“升华博士后”的、拟出站还未作学术报告的及自愿参加的博士后。
二、“升华博士后”的申请及推选
(一)推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有才、刘又年
成员:卢红梅、纪效波、阳华、刘广义、宋相志
(二)推选工作专家小组
组长:纪效波
成员:易小艺、喻桂朋、黄健涵、王帅、刘艳飞、丁治英、阳明辉
(三)申请“升华博士后”条件
1.基本条件
(1)申请人须为至申报截止日(6月15日),进站满一年且不足3年的在站全职博士后;
(2)申请人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及突出的科研成果。
(3)参加本年度学术交流月活动,学术报告获“优秀”等级。
2.优先推荐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1)在站期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项目;
(2)在站期间获得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国际交流项目(不含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等;
(3)在站期间发表了高水平科研论文或实现高价值科技成果转化等;
(4)取得其它突出业绩。
(四)推荐指标
1.学院共计2个推荐指标。
2.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的人员申报“升华博士后”,可不受上述推荐指标限制。
(五)推选流程
1.个人提交申请(6月1日-6月15日)。
2.学院组织推荐(6月16日-6月30日)。
(1)学院于6月18日前审核申请人基本条件及各类业绩材料;
(2)学院于6月21日15:00在化学楼129组织召开申请人学术报告会,组织专家小组对各申请人的学术报告现场评议;
(3)学院于6月26日前组织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及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价,根据综合评价及学术报告得分确定推荐人选上报学校人事处。
3.学校组织遴选,确定入选人员。
(六)入选人员待遇
1.入选者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申请留校可不受本校来源比例限制。
2.为入选者颁发“升华博士后”荣誉证书,给予一次性奖励金。
3.入选者享受博士后 B 类资助(已获 B 类及以上资助者除外)。
三、其他说明
1.博士生后如对推选结果有异议,可向化学化工学院推选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学院领导小组核实、复查整个推选过程并给予答复。
2.本方案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 关于开展中南大学2023年博士后“学术交流月”活动及第三届“升华博士后”推选工作的通知https://oa.csu.edu.cn/con/PDFPage?YWMC
=ZNDX_ZHBG_GGTZ&JLNM=5EFFE6EBC1FB4E519B4F41ED670BF5B3”。
四、咨询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地址:化学楼239
联系方式:0731-88876181
附件:1.各学院符合申报条件人数及推荐指标汇总表
2.中南大学升华博士后申请表
3.中南大学升华博士后候选人信息汇总表
4.化学化工学院博士后学术报告评分标准
5.化学化工学院“升华博士后”推选评分标准
化学化工学院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