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研究生评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9 作者:滕晓雯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研究生奋发向上,促进研究生在德、智、体、美各方面的发展,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和培养质量,在做好研究生学年总结的基础上,评选“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十佳优秀硕士研究生”、“十佳优秀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1.评选对象
2015级与2016级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评选条件
⑴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⑵学习刻苦、态度端正、成绩优秀;
⑶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⑷在学习、科技创新、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在学校有较为广泛的影响;
⑸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研究生在研究生会、各级党团班组织或朋辈互助营等担任干部一年(含一年)以上;工作认真负责,积极组织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并有突出表现;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热心为集体和同学服务。
(6)“十佳”优秀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在科技创新、学术研究方面有重大科研成果甚至创新突破;在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方面拥有较为广泛的校内外影响和社会贡献;在其他方面具有较好的榜样典型示范效应。
二、评选比例
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总共不超过化学化工学院在籍全日制研究生人数的10%,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从优秀研究生干部中推荐,十佳优秀硕士和十佳优秀博士由学院从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中推荐。
按照学院学生人数规模,我院可推荐两名十佳优秀硕士研究生候选人、两名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候选人和一名十佳优秀博士研究生候选人。
三、评选程序及具体要求
1、要将评选推荐工作与“两学一做”、优良学风“双百”典型创建相结合,引领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本次评优学校按照在籍人数的10%下达名额。各班可按照班级人数的10%四舍五入进行申报,学院也将按此比例进行评选。汇总表(附件1)上请各班按学号先后顺序排列好,并备注年级。
3、各班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根据评选条件和评选比例开展评优推荐工作。“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以班级为单位提交纸质材料,“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十佳优秀硕士研究生”、“十佳优秀博士研究生”请直接将材料(附件2)交至240办公室滕老师处,电子材料请发送至邮箱542015752@qq.com。
4、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17年9月27日下午17时前交至240滕老师处,过期不予接收。
5、学工部对拟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以及十佳优秀研究生将进行公开答辩,其中十佳优秀研究生将分成硕士研究生组、博士研究生组分别进行答辩。专业评委占60%、大众评委占40%。
四、表彰
对于获评的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十佳优秀硕士研究生、十佳优秀博士研究生,学校将予以表彰奖励。
化学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