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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2023年“拔尖创新计划”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06-12    作者:    浏览次数:


化学化工学院2023拔尖创新计划实施细则

为落实人才强国战略,提升学院学位点建设与研究生教育水平,选拔一批优秀本科生实施-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以下简称拔尖创新计划),带动学院创新人才培养,提高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培养一批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化学化工领域拔尖创新人才。根据《中南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及《关于做好2023拔尖创新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23年学院拔尖创新计划选拔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拔尖创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生选拔、个人培养计划制订、培养过程监管、学生学年考核等工作,成员如下:

组长:刘有才、刘又年

组员:卢红梅、纪效波、阳华、刘广义、宋相志黄健涵、阳明辉、王帅、易小艺、喻桂朋、刘艳飞、丁治英

秘书:黄沙沙

二、选拔对象、名额及资助政策

(一)本次选拔对象分为类:

第一类为本校和学校认定的高水平大学推免至中南大学的直博生的2020级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成绩专业年级排名前3%或第1名者,不占拔尖创新计划分配名额;专业成绩排名3%~8%的分配招生名额为2人;学院自主遴选专业成绩排名前15%的分配招生名额为3人。

第二类为本校2021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成绩专业年级排名前3%或第1名的,不占拔尖创新计划分配名额;专业成绩排名3%-8%的分配招生名额为5;学院自主遴选专业成绩排名前15%的分配招生名额为5

(二)在本科生阶段,享受拔尖创新计划助学金,从入选计划起,按 20000 /年标准发放至博士入学;在博士生阶段前2年,除按博士生奖助标准享受博士生奖助学金及高水平成果奖励外,增加拔尖创新计划助学金,按30000 /年标准发放;在博士生阶段后 3 年,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校长拔尖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学院自主遴选的学生,由导师从科研经费资助,资助标准同上。

(三)因未选择中南大学直博计划或者自愿退出的学生,需退还学校资助的“拔尖创新计划” 助学金,并纳入奖助学金评定、评奖、评优的诚信考核。

(四)所有入选拔尖创新计划学生单列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至招生导师,但每位导师每届限招1名拔尖创新计划学生,并计入导师博士生招生规定的限额总数。

三、选拔推荐程序

(一)拔尖创新计划的选拔条件及程序

1.拔尖创新计划的实施范围为中南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及学校认定的高水平大学推免至中南大学的直博生。

2.思想政治品质优良,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文明自律,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学习成绩优秀。在校学习期间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成绩专业排名前15%者(补考或重修合格的课程成绩均按60分计算)。参与学校遴选英语需要六级≧425分或雅思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或托福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参与学院自主遴选英语需要六级≧425分或≧480分或雅思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或托福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强基计划学生。

5.基础知识扎实、创新意识突出、科研兴趣强烈、身心素质优良、发展潜能较大,愿意免试推荐至中南大学直博计划攻读博士学位,有望成长为学科领域的拔尖创新人才。

6.符合《中南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选拔条件的学生可在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报名,学院工作组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对报名学生按推荐条件择优筛选,确定入选拔尖创新计划候选人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无异议名单上报学校拔尖创新计划领导小组。

7.经学校领导小组审查确定拔尖创新计划名单,入选拔尖创新计划者与学校签订《拔尖创新计划-博贯通培养承诺书》。

(二)工作要求与日程安排

1. 94上午12点前,有意向申请拔尖创新计划的学生提交申请材料纸质版交化学楼239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黄沙沙老师处(0731-88876181),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365582901@qq.com申请材料清单包括:

1中南大学2023拔尖创新计划学生申请表附件2

2中南大学2023拔尖创新计划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

3中南大学拔尖创新计划-博贯通培养承诺书附件4

4在校学习期间成绩证明材料申报截止日专业成绩排名且需学院教务部门签字盖章

5学术成果及奖励材料:包括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专著、获得专利、学术奖励、各项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复印件一份(原件提交材料是核查)

2.学院工作组将于96日下午15:00在化学楼229进行德智体综合面试。

3.学院根据综合面试情况,择优确定入选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后,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查。

四、招生导师基本要求

(一)招收拔尖创新计划直博生导师的必要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

2.指导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近五年在各级学位论文抽查未出现过存在问题不合格的结果

3.由导师资助的拔尖创新计划助学金,需在学院公示拔尖创新计划名单后上报学校前将助学金总额直接转入学校财务拔尖创新计划助学金专用账户,并到学校财务办理相关手续(参照科研经费博士办理相关手续,以校财办理凭证为准)。

4.其他要求参考学校《中南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办法》

(二)招收拔尖创新计划直博生导师的选择条件:

招收拔尖创新计划直博生的导师除满足上述必要条件之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近三年科研经费充足,平均进账经费不低于40万元,或年新增主持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不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小额资助和青年基金项目)或1项省部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或1项单个进校经费不低于100万元的横向项目;

2. 近三年在学院认定的权威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须提供论文原件和复印件);或获得省级以上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省级二等前3名,省级一等前5名,国家级不计排名);

3. 导师业绩排名在学术型博士生招生资格入选导师人数1.15倍范围内

五、培养考核工作

(一)拔尖创新计划实行本博+5”的培养模式。

是指本科生阶段的学习,本科生阶段和博士生阶段课程体系贯通,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本科培养方案中各教学环节的学习和学分要求,准予毕业,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

“5”是指博士生阶段的培养,进一步完成培养方案中课程教学,尽早进入科学研究环节,鼓励与国外一流大学或顶尖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在国外学习研究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完成培养方案中课程学习与培养环节学分要求,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者,获得博士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

(二)本科生阶段的培养按照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目标,夯实学科基础,提高实践动手能力,培养创新意识,在满足其本科培养方案的基础上,由导师与学院共同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允许选修硕士生、博士生课程,所修学分可作为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的学分。进入导师及其团队科研实验室,培养学生独立从事创新性研究的能力。

(三)博士生阶段的培养按照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目标,突出提升创新能力、领导力及世界影响力培养,在导师的指导下,开展科学研究工作。鼓励博士生阶段到国外一流大学或顶尖科研院所联合培养1-2年(由学科与导师团队确定本学科合作机构,对国际知名专家学者可适当放宽学校学科要求)。

(四)拔尖创新计划实行分流淘汰。在培养过程中,出现不符合《中南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情况,转出拔尖创新计划学习。同时,学院工作组每学年对入选学生一年来的思想品德、学习情况、科研能力、社会实践情况进行评估考核:

1.思想品德 思想政治品质优良,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遵纪守法,文明自律,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学习情况 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成绩需达到《中南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规定

3.科研能力 学生科研能力的评测范围包含:

1)学生于本科期间发表学术文章的情况,所发表文章的研究内容应与其所学专业相关学科或交叉学科基本一致;

2)学生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的立项及结项情况;

3)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的获奖情况;

4)经学院工作小组认可的学生参与其他类别课外科研实践项目、学科竞赛及学术会议的情况及取得的成果;

4.社会实践  学生社会实践的评测范围包含:

1)学生的思想政治、道德文明表现以及体现大学生精神风貌方面的突出事迹;

2)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情况

3)学生获得学习、学术科研之外各项奖励及荣誉称号的情况;

4)学生担任校、院,或党、班、团各级学生干部的情况。

上述四项(思想品德、学习情况、科研能力、社会实践情况)独立考核,任意一项考核不合格者,转出拔尖创新计划学习。

六、其他未尽事宜根据《中南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执行。

附件:1.《中南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2. 中南大学2023拔尖创新计划学生申请表

3. 中南大学2023拔尖创新计划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

4.中南大学拔尖创新计划-博贯通培养承诺书


化学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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