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4 作者:学工办 浏览次数:
各年级:
根据学校相关通知要求,学院决定组织2022-2023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具体参考《中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中大学字〔2021〕1号)和《中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中大学字〔2021〕2号),见本科生手册
二、各年级名额分配
年 级 |
国家奖学金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2020级 |
6 |
16 |
2021级 |
5 |
17 |
2022级 |
5 |
12 |
1、9月18日前,学生登录中南大学奖助学金管理系统(http://award.csu.edu.cn/)进行申报。
2、各年级于9月23日前完成评议推荐,辅导员在9月24日前完成系统提交,9月25日前我院奖学金管理员审核评议结果。
3、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9月26日-9月28日,公示期满后提交学工部。
(特别提示:上学年度已通过我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同学,才可申请2022-2023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材料要求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两份,从系统中导出打印,院系填写意见并盖章,成绩栏的排名处应有教务老师的私章或签名,并按系统顺序排好,不用标号。
国家励志奖学金不需报送学生本人的纸质材料,只需在网上进行申报。
五、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材料
所有获得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推荐资格的学生均需提交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所需上交的材料在9月25日前以年级为单位汇总,纸质材料交至化学楼240,电子材料发送至1633168962@qq.com。
化学化工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