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关于认真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9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年级:
为做好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中南大学学生评优实施办法》(中大学字[2018]3号)(详见附件)和本通知的有关要求。
二、评选类别
校级
1.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
2.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
3.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院级
1.优秀学生
2.优秀学生干部
3.先进班集体
三、评选基本条件和比例:
1.评选基本条件
校级
校级先进班集体、校级优秀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基本条件见《中南大学学生评优实施办法》(中大学字[2018]3号)(详见附件)。研究生班集体和研究生班集体标兵评选条件请同步参考《研究生先进班集体及标兵评选要求》。
校级先进班集体标兵、校级优秀学生标兵、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均由学院从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遴选推荐,通过公开答辩方式差额评选产生。
院级
院级优秀学生(本科生)要求2023-2024学年获得校级三等奖学金及以上,院级优秀学生干部要求2023-2024学年有担任学生工作经历,该学年无挂科记录。
2.评选推荐比例
按照学校名额,校级优秀名额分配情况如下图所示。
本科生院级优秀名额不作具体限制,视实际情况决定。
研究生院级优秀学生和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从申请者中择优评定,研究生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每班不超过1人。
四、具体要求
1.本次学年评优(校级)不进行线上申请,请各年级提交评优电子及纸质材料(详见附件1-6),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根据评选条件和评选比例开展评优推荐工作,年级需要将评优结果在年级公示1-3天,公示无异议后等待学院公示。院级评优需要提交附件7-8。
2.要将评选推荐工作与优良学风建设结合起来,引领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新时代青年。
3.要严把评优质量关,宁缺毋滥,优中选优。在评优过程中重典型挖掘、重典型树立、重典型推介、重典型示范。
4.先进班集体标兵、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将安排公开答辩。答辩分两个部分,其中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答辩分3分钟自我陈述和3分钟评委提问;先进班集体标兵答辩分5分钟班级展示和3分钟评委提问。
五、特别说明
1.个人项目每人只能申请一项。
2.本科生23级个人评优按分流后班级申报,转专业的学生在新学院评审。本科生23级集体评优按照大类班级申报。
3.关于研究生的评优。评优指标按年级人数的相应比例来申报,根据《中南大学学生评优实施办法》(中大学字【2018】3号)要求,优秀学生(研究生)评选条件需获得学业一等及以上奖学金。
六、学院推荐标兵答辩安排
暂定时间:2024年11月4日15:30,地点:化学楼129,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联系人:谭老师,联系电话:88876673。
化学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