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化学化工学院2025-2026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5 作者: 浏览次数:
为做好2025-2026学年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
1.此次测评对象为我院在籍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学院严格按照《中南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指导意见(试行)》(中大学字〔2023〕3号)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见附件)开展综合素质测评。
2.2025级大类专业分流后的测评排名按分流后的学院进行,转专业、转学院同学的测评排名在原学院进行。
二、学年奖学金评定
1.学院本科各年级根据《中南大学本科生学年奖学金评定办法》(中大学字〔2014〕57号)的相关要求开展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
2.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意见》(中大党学字〔2017〕4号)第二条规定,本科生退役复学后,参评学年奖学金时在已评定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基础上提高一个等级。
3.2025级大类专业分流后的学年奖学金在分流后的学院进行评定。
4.转专业、转学院同学的学年奖学金在原学院、原专业进行评定。
5.学年奖学金使用中南大学奖助学金管理系统(http://award.csu.edu.cn/)评定上报,各年级于10月10日前向学院上报评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通知获评学生于10月14日前进入系统完成申请,学院按系统要求步骤审核后上报学生工作部审定。
化学化工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