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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尊优秀干部奖学金评颁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9-02-24    作者:    浏览次数:



为支持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企业与重点高校的交流和联系,促进人才培养,鼓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奉献,帮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自2011年起每年出资3万元在中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设立“智尊”奖学金。

第一章 奖励对象及条件

奖励对象:

本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主要是中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科学研究,愿为中华民族振兴和国家的昌盛贡献自己毕生力量。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及学院的各项活动,品德良好,勤奋学习,刻苦钻研。

3、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热心为同学服务,廉洁自律,工作成绩突出,群众基础好,对学生工作有较大的贡献。

4、奖学金标准:1000—1500元/人。

第二章 评审组织和评审程序

评审组织:

为做好“智尊”奖学金的评定和管理,成立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成员由——有限公司代表、中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领导和有关负责人组成。评审具体事宜委托中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办理。

评审程序:

1、各年级根据下达的名额推荐,提出初选名单和评审材料;

2、学工办组织材料审核,向评审委员会差额提出初审名单;

3、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按获奖名额等额确定最后获奖名单。

评选时间:

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每年9月底完成推荐、初评和评委会审批工作,10月中下旬公布获奖名单、召开颁奖会、颁发证书和奖金。

奖学金章程自2011年开始执行,本章程的有关解释权归“智尊”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智尊”奖学金评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