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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6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系(中心)、办公室:

根据党中央、教育部、省市和学校等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综合考虑当前疫情发展态势及学院实际,为保障全体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

学院决定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党政办公室。

组 长:马跃如 刘又年

副组长:刘有才

成 员:卢红梅 纪效波 阳 华 刘广义 宋相志 朱 敏 李 璞 滕晓雯

小组办公室主任:朱 敏

二、相关工作要求

1.所有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暂停社会实践等活动,具体返校时间另行通知。学生工作办公室、各年级辅导员和导师要及时了解学生情况并强调返校要求,如了解到学生擅自提前返校的,务必第一时间上报。

2.做好寒假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摸清假期离校学生尤其是湖北籍学生情况,安排专人对接,了解学生健康情况,通过电话、微信、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引导学生做好防控,尽量减少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3.做好留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学生动态。

4.开展教职员工(含离退休职工)近两周内往返武汉及周边地区情况摸底工作,并将摸底情况(含健康状况)报学院办公室。

5.赴湖北省探亲尚未返长的教职工可留在当地,何时返长等待通知。已经从湖北返长(包括经停湖北)或与湖北返长人员有密切接触的教职工要主动向学院说明情况。

6.做好疫情防控有关知识、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增强师生自我防疫意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加强卫生环境(含实验室)整治,营造良好工作环境。

7.做好疫情的监测、排查、预察等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8.各党支部书记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各支部党员要坚定信心、冲锋在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奋力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

9.各支部、系(中心)、办公室要以对师生极端负责的态度,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狠抓落实,绝不能在疫情防控中搞形式主义,表态喊口号代替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所有学院内设机构中层干部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对在疫情防控中失职失察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10.寒假值班工作按照原定计划执行。

11.学院疫情报告联系人:朱 敏

化学化工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