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7 作者: 浏览次数:
化学化工学院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的通知
博士生资格考试是考核博士研究生政治思想素质、掌握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以及进行创新性科学研究工作能力的关键,根据《中南大学研究生培养环节工作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19]57号)文件要求,制定学院2023年秋季学期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卢红梅
成员:黄健涵、王帅、刘艳飞、颜军、阳明辉、胡慧萍、 喻桂朋
(二)考试专家委员会
1.化学及冶金物理化学小组
主任:喻桂朋
成员:阳明辉、颜军、胡慧萍、曾德文、张翼
秘书:李一鸣
2.化学工程与技术小组
主任:王帅
成员:黄健涵、王晖、刘艳飞、钟世安、唐有根
秘书:刘胜
二、考试对象及基本要求
(一)考试对象
所有参加2023年秋季学期博士生资格考试的研究生均需提交申请。
(二)基本要求
1.博士生在完成相应学科培养方案设置的应修全部课程学分后参加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未完成应修课程学分者不能参加资格考试。
2.在国外或境外访问学习的研究生因时间冲突,可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导师签署意见,经学院审核同意后组织远程资格考试。
3.博士生因出国、休学等原因不能如期参加当年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延期。
4.第一次参加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未通过者或因各种原因延期考试者,均须参加下一年度的考试。博士生不得无故延期参加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对应考未到场且未办请假手续的博士生,本次考试成绩一律记为D,即不合格。
三、考试申请流程
(一)考试申请
所有参加2023年秋季学期博士生资格考试的研究生均需提交申请。博士生需在10月15日前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在系统首界面点击【培养管理】→【必修环节录入】→【博士生资格考试】填写资格考试申请并提交资格考试申请表给导师审核,待导师审核通过后导出并打印带有“中南大学”水印的《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情况表》,并于10月20日前以班级为单位交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39。
如有博士生若不能网上申请,则需线下填写《中南大学博士生资格考试情况表》申请参加博士生资格考试。
(二)导师审核
导师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在“培养”模块的“资格考试导师审核”中审核,审核前先查看博士生资格考试情况表,对博士生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课程学习和科研情况进行审核。
四、考试内容与方式
(一)考试的方式
采取笔试的考试形式,综合考试时间为2小时。
(二)考试的内容
采取笔试的考试形式,综合考试时间为2小时。重点考查博士生是否掌握宽广坚实的学科知识;是否能综合运用学科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是否具有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综合考试的范围为本学科学科基础课、学科核心课和部分选修课,并按一级学科统一笔试。
(三)成绩评定
博士生资格考试的成绩由考试委员会专家综合评定,根据《中南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规定的百分制和等级制对应关系,最终采用等级制成绩评定并归档。
五、考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23日(周一)下午15:00-17:00
地点:新校区化学楼128
六、其他说明
1.博士生如对考试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考试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学院考试领导小组核实、复查整个考试过程并给予答复。博士生对复议决定有异议的,可继续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诉。研究生院组织相关专家对考试情况进行审核和评判。
2.通过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者,继续按博士生培养。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不合格的博士生,参加下一次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4年内未通过资格考试的普通博士生作退学处理,第八学期前未通过资格考试的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可转入硕士层次继续学习或作退学处理。
3.未通过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或未参加考试者,不得进行开题报告。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办公地点:化学楼239
电话:0731-88876181
化学化工学院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