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化学化工学院2017年上半年发展对象候选人推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5 作者:学工办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党委、学院党委的通知,2017年上半年,我院研究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对象名额为8名。
一、 评选方式
采用自我推荐、支部大会推荐、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的方式最终确定8名发展对象。
1、候选人推荐方式
根据学院发展对象候选人推荐规则,按照每个党支部推荐1名候选人,院研究生会推荐1名候选人,院朋辈互助队推荐1名候选人的原则,本次共计推荐16名候选人。
2、支部大会、研究生会全体大会、朋辈互助队全体大会确定候选人
根据各个组织的报名情况,召开全体大会(实际到会人员必须达到应到会人员的2/3),通过不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取候选人,并提交纸质稿的决议至239杨老师。决议如下:
XX党支部/研会/朋辈互助队2017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对象推荐决议
尊敬的学院党委:
XX支部/研会/朋辈互助队于2017年xx月xx日召开了支部大会,讨论2017年上半年发展对象候选人。经本人申请,支部成员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确立。最终情况如下:
xxx同学,8票赞成,0票反对,3票弃权。
xxx同学,5票赞成,0票反对,3票弃权。
xxx同学,4票赞成,0票反对,3票弃权。
xxx同学,11票赞成,0票反对,3票弃权
最终选举xxx同学为我支部xxxx年x学期预备党员候选人。
妥否,请批示。
研究生第x支部
2017年xx月xx日
3、支部/研会/朋辈互助队推荐名单上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4日,过期不提交纸质稿的组织放弃名额。
二、评选对象
1、品学兼优全日制学制内在校在册研究生,原则上毕业年级的第二学期不发展;
2、挂科同学不发展;党校结业证书超过5年同学不发展;
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满1年以上、且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材料完整可提交申请。
化学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