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化学化工学院 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1 作者:杨娟 浏览次数:
过去一年里,化学化工学院团委始终紧密围绕学校的工作重点开展工作,以引导学生思想建设为纲要、丰富学生课余生活为原则,充分发挥我院团委组织、引导、服务和维护青年合法权益的职能。为表彰先进,激励团干部和团员努力学习,树立广大青年学生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模范导向作用,我院团委决定在五四青年节前对2016至2017年表现突出的优秀个人及团体进行评选与表彰,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化学化工学院全体团员
二、评选名额
1.各奖项评选人数见各奖项评选条件;
2.本次院级五四评优与校级五四同时进行;
3.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不得重复申请。
三、评选方法
所有奖项均由院团委结合参评个人或团队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考核,同时征求院领导老师及广大同学的意见,最终名单由院“五四评优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
四、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员(校优秀团员本科生48名,研究生11名,择优推送学校,院优秀团员若干名)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团的决议,在广大团员中能够起表率作用;
2.学习刻苦、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本学年查课旷课次数不超过两次;本学年所有科目无补考、重修现象(院优秀团员要求所有科目无重修现象);
3.热心团组织生活和支部活动,无无故缺席现象,在活动中表现积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交纳团费,主动协助团支委的工作,认真完成团支委交给的任务;
5.严格遵守校园规章制度,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6.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顾全大局,注重个人修养。
7.申报者须填写附件一。
(二)优秀团干(校优秀团干本科生13名,研究生3名,择优推送学校,院优秀团干若干名)
1.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
2.工作认真负责,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能够团结广大团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工作成绩突出,能发挥骨干带头的作用;
5.担任团支部委员以上(含支委)或团学会干部职务满一年。
6.申报者需填写附件二。
(三)先进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雷锋式团支部(先进团支部本科生5个,研究生1个,择优推送学校;雷锋式团支部1个,五四红旗团支部2个,推送学校评优)
1.团支部班子健全,团支委职责分明,业务熟练;全学年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团支部工作手册》记录详尽、完好;工作制度、考核制度健全;
2.思想建设成效好,能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学习任务;能联系实际,经常组织思想讨论和理论学习;
3.支部成员无违纪现象,无任何处分记录;
4.在组织生活和支部生活中,团员积极参与,活动质量高,组织生活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具有较好的思想性、启发性;团内活动多,具有新意;
5.抓优良校风、班风、学风及文明寝室建设,措施得力,有实效;
6.支部能按时交纳团费,能全面掌握团员的情况,解决同学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7.五四红旗团支部在先进团支部的基础上产生,并要求本支部在团工作的创新性方面表现突出;
8.雷锋式团支部在先进团支部的基础上产生,具有奉献精神、敬业精神、创新精神且在学校学雷锋实践活动和社会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出突出。
9.申报先进团支部需填写附件三,申报雷锋式团支部需填写附件四,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需填写附件五,除此之外,申报雷锋式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的支部还需上交10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纸质材料)。
(四)十佳大学生(1名,推送学校评优)
1.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
2.在学习、科技创新、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某一方面有杰出表现,综合素质较高,在学校中有广泛影响;
3.凡校团委在册的有突出表现的大学生团员(不含研究生)可以参加评选;
4.申报者除上交申请表即附件六外,应上交1000字以内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纸质材料)。
(五)十佳青年(1名,推送学校评优)
1.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
2.在教学、科研、学习、科技创新、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某一方面有杰出表现,综合素质较高,在学校中有广泛影响;
3.凡校团委在册的2017年5月4日未满40周岁的有突出表现的青年(含本校青年教职工和研究生)可以参加评选;
4.申报者除上交申请表即附件七外,应上交1000字以内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纸质材料)。
(六)创新创业优秀团队(名额不限,推送学校评优)
1.具备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在科研开发、成果转让方面做出突出成就、取得重大成果或在国家、省市、校内各种创新创业活动竞赛中取得好成绩;
2.申报团队成员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成员无违纪现象;
3.申报团员人数需在3人以上,教师团队成员40周岁以下人数应占该团队总人数的50%以上。
4.申报者除上交申请表即附件八外,应上交1000字以内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纸质材料)。
(七)青年文明号(名额不限,推送学校评优)
1.有规范的创建标准和措施;
2.该集体中的青年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好,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自觉遵守有关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在教学、医疗、科研、管理和产业开发中成绩显著,创造出较好的经济效益,没有发生较大工作差错,没有被群众投诉并确有问题的事情;
4.所在单位团组织机构健全,能紧密围绕本单位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青年特点生动活泼、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5.凡35周岁以下青年占5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1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优秀青年集体或岗位均可以申报。
6.申报者除上交申请表即附件九外,应上交1000字以内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纸质材料)。
五、注意事项
1.各支部要严把评选标准,严格评选、审查程序,坚持民主评议,层层选拔的原则,宁缺毋滥。
2.研究生每个班级最多可推送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共2名。
3.所有申报表纸质稿为电子版直接打印,且均为单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