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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 2023届“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化学类二次遴选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09-19    作者: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教师[2023]5号)《关于做好2023年中南大学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二次遴选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中南大学2023届“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下称“国优计划”)化学类二次遴选工作,保证遴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结合各实施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1. 牵头单位

化学化工学院

  1. 实施单位

化学化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粉末冶金研究院、冶金与环境学院、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

  1. 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刘有才、刘又年

工作组成员:卢红梅、李劲风、刘彬、刘芳洋、高志勇

  1. 遴选名额与申请条件

国优计划化学类二次遴选名额共6名,化学化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粉末冶金研究院、冶金与环境学院、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的23级硕士研究生,成绩优秀且乐教适教,在完成已有专业领域的课程及科研工作之余学有余力的学生均可申请。

五、提交材料

申请人于2023921日(周四)上午12点前提交以下材料到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新校区化学化工学院239办公室),并扫描以下二维码加入“化学类国优计划遴选”QQ群。

1.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2.本科阶段成绩单一份;

3.外语水平证明;

4.本科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及获奖证明等。

六、面试安排

化学化工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情况组织面试,重点考察申请人政治素养、专业素养、从教意愿、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内容;面试时间每位申请人6-8分钟,其中个人陈述(PPT展示)不超过4分钟,面试总分100分。

面试时间暂定于921日下午,面试地点在新校区化学化工学院,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遴选原则与遴选结果公示

按申请人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遴选,如有放弃顺位替补,遴选结果将在化学化工学院张榜公示3天。

 

八、联系人:苏丽(化学化工学院),联系电话:88876181

 

未尽事宜及具体解释详询遴选工作小组。

 

附件1. 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

附件2. 关于做好2023年中南大学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二次遴选工作的通知

 化学化工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粉末冶金研究院

 冶金与环境学院

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

2023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