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恩国际知识产权奖励金评颁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9-11-24 作者: 浏览次数:
为响应国家对知识产权强国政策的支持以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推进我校学生知识产权意识,加强企业与重点高校的交流和联系,促进人才培养,鼓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献身知识产权行业,帮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韦恩国际知识产权(深圳)有限公司决定自2019年至2022年每年出资伍万元,共计贰拾万元,在中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设立“韦恩国际知识产权奖励金”。
第一章 奖励对象及条件
一、奖励对象:
韦恩国际知识产权奖励金分为韦恩国际知识产权奖学金和韦恩国际知识产权助学金。本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中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在读的品学兼优的大一至大四本科生和研究生;本助学金的奖励对象为中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在读的品学兼优的贫困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科学研究,愿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国家的繁荣富强贡献自己的力量。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令,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团结同学,品德良好。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各科成绩优良,无不及格情况,外语通过国家四级。
5、有良好的科研能力和开拓创新意识。
6、同等条件下优先奖励来自边远地区、农村以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奖励金金额及名额分配:
学院 |
名额 |
专业 |
奖学金学生类别 |
金额/人 |
总金额 |
化学化工学院 |
10 |
专业不限 |
本科生 |
3000 |
30000 |
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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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名额 |
专业 |
助学金学生类别 |
金额/人 |
总金额 |
化学化工学院 |
10 |
专业不限 |
本科生 |
2000 |
20000 |
研究生 |
第二章 评审组织和评审程序
一、评审组织:
为组织好韦恩国际知识产权(深圳)有限公司“韦恩国际知识产权奖励金”的评定和管理,成立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成员由韦恩国际知识产权代表、中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领导和有关负责人组成。评审具体事宜委托中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办理。
二、评审程序:
1、学院根据下达的名额推荐,提出初选名单和评审材料;
2、学校评审部门组织材料审核,向评审委员会差额提出初审名单;
3、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按获奖名额等额确定最后获奖名单。
三、评选时间:
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每年11月底完成推荐、初评和评委会审批工作,12月中下旬公布获奖名单、召开颁奖会、颁发证书和奖金。
奖学金章程自2019年开始执行,本章程的有关解释权归韦恩国际知识产权有限公司“韦恩国际知识产权奖励金”评审委员会。
“韦恩国际知识产权奖励金”评审委员会
2019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