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赛达奖励金评颁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9-02-24 作者: 浏览次数:
为支持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促进我国化学学科水平的不断提高,促进人才培养,鼓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献身我国化学化工事业,帮助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完成学业,2006年起在中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设立 “新赛达”奖学金。
第一章 奖励对象及条件
奖励对象:
本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中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在学的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科学研究,愿为中华民族振兴和国家的昌盛贡献自己毕生力量。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参加的各项活动,团结同学,品德良好。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各科成绩优秀。
4、有良好的实验能力和开拓创新意识。
5、同等条件下优先奖励来自边远地区、农村以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奖学金金额及名额分配:
总金额5万,每名5000元,共10名。
第二章 评审组织和评审程序
评审组织:
为搞好“新赛达”奖学金的评定和管理,成立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成员由捐款方代表、中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领导和有关负责人组成。评审具体事宜委托中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办理。
评审程序:
1、各年级根据下达的名额推荐,提出初选名单和评审材料;
2、学院组织材料审核,向评审委员会差额提出初审名单;
3、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按获奖名额等额确定最后获奖名单。
评选时间:
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每年9月底完成推荐、初评和评委会审批工作,10月中下旬公布获奖名单、召开颁奖会、颁发证书和奖金。
奖学金章程自2018年开始执行,本章程的有关解释权归“新赛达”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新赛达”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8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