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关于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接收的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6-06-26 作者: 浏览次数:
为规范开展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根据《中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管理办法》(中大教字〔2025〕4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做好2025级本科学生转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大教字〔2025〕4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意见》(中大党学字〔2017〕4号)等文件要求,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开展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机构
转专业领导小组
组 长:刘有才、卢红梅
副组长:何 震、滕晓雯
成 员:刘广义、纪效波、宋相志、阳 华
资格审查工作小组
组长:刘有才、卢红梅
副组长:何 震、滕晓雯
成 员:李娟、杨佳、向皞月、衣馨瑶、丁治英、胡云宾、钱频
杨 萍、张艳玲
转专业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何震、滕晓雯
组员:黄健涵、韩凯、刘艳飞、阳明辉、胡久刚、喻桂朋、颜军、
二、接收名额
化学化工学院2025级各专业拟接收人数一览表 |
||
序号 |
专业 |
接收上限数 |
1 |
应用化学 |
16 |
2 |
制药工程 |
5 |
3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12 |
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推荐。
三、申请条件
2025级全日制普通在籍在校本科生(招生简章明确不可转专业学生除外),每位学生限申报一个转专业志愿。道德品行良好,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高考选科要求:必选物理和化学。
(一)普通类型
1、第一学年所有教学环节初修无不及格现象,且加权成绩专业排名前50%;
2、化学化工学院原则上只接收理工类和医学类专业的学生转入;
3、符合接收专业对高考选考科目、身体条件等要求;
4、不可申请转入“强基计划”。
(二)专项类型
参照学校要求执行
四、工作安排
(一)申请材料提交
1、附件1《中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须由转出学院对学生成绩进行审核、签署意见、盖章)。
2、成绩单一份。
以上材料于2026年9月8日之前提交到化学化工学院教务办(新校区化学楼237办公室,联系人:杨萍 88876675)。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对报名学生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初审,确定参加面试考核的初审合格学生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遴选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有违纪违规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取消其资格,已入选的退回专业学院并报学校给予相应处分。
(三)面试考核
1、普通类型考核
(1)考核原则与方式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考核工作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进行面试,给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重点考查学生已具备的化学及相关学科基础能力、转入化学专业的发展潜力与适配度以及综合素养,由学院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专业能力考核成绩:以学生申请转专业时已获得并可查询的第一学年所有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为准。
总成绩= 专业能力考核成绩(80%)+面试成绩(20%)
2、专项类型考核
参照学校要求执行
(四)录取原则
学院对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和面试评价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皆为60分。任一环节未达标者不予录取。
通过专业能力考核最低要求和面试最低要求的学生,方具有录取资格。
将具备录取资格学生的总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80% + 面试评价成绩×20%)从高到低排序。
根据学校下达的化学专业接收计划名额,按总成绩排名依次录取,额满为止。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专业能力考核成绩、核心课程平均成绩,高者优先。
(五)结果公示
学院按既定规则完成学生资格审查与考核,确定各专业拟转入名单后,在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接收名单报送至本科生院。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凡符合《中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管理办法》不得转专业情形的学生,不得提交转专业申请。
2、校内二次选拔进入卓越拔尖计划项目的学生,不参与本次转专业;若需退出相关实验班,须按照对应专项管理规定办理。
3、转专业结果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转回原专业。
化学化工学院
2026年6月26日